2008年9月18日 星期四

阿成老師:基本法律

雖然說是基本法律,但是開頭聽到的卻是駭客

很多人覺得駭客就是入侵他人電腦竊取資料或破壞電腦的人

其實不然入侵他人電腦竊取資料或破壞電腦的人其實應該稱他為

or叛客 駭客反而是協助他人尋找他人網站漏洞並提醒改善的人

好!現在進入正題

  ┌ 憲法           ┐
  ├ 刑法           ├ 公法 - 生命權
                      (死刑)
六 │              │      自由權
                   (徒刑、拘役)
全 │              │      財產權
書 ┼ 刑事訴訟法(行程、流程) ┘      (罰金)
  │ 民法    ┬ 私法
  ├ 民事訴訟法 ┘
  ├ 行政法   --------------(罰鍰)
  └ 行政訴訟法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

司法官 ┬ 法官  - 法院    律師(辯護人)
    └ 檢察官 - 地檢署

法院(地檢署)
 │
 └→ 三級三審 ┬ 普通法院
         ├ 高等法院 ┬ 行政法院只有高等法院及
         └ 最高法院 ┘ 最高法院。

詐欺 ┬ 詐術      ┐
   └ 交付(無條件) ┴ 構成要件要素

竊盜 - 和平、秘密得到他人動產
搶奪 - 趁人不備奪取他人財物
強盜 - 使人無法抗拒,得到他人財物

民法184條: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益可請求損害賠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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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意見:

匿名 提到...

同學 一定要來我的部落格逛逛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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珮瑛 sally

匿名 提到...

法律人看到非法律人講法律(好像繞口令XD),有種很新奇感覺:P。之前碰到很多當事人,讓我覺得先了解一些相關法規是好的,而不要等到碰到問題再了解,可以事先預防許多麻煩喔。

匿名 提到...

快改~

是三級三審~

匿名 提到...

阿成老師我改好了
BIKI沒想到妳會來留言說XD
珮瑛同學我有去逛囉